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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塘所在查处一起涉嫌使用超期未检的特定种类设备案件中发现,被调查人桑某提交的一本证件编号为330222*****0197219、作业项目为叉车司机的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该证的发证机关为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盖印章真假可疑。
在对被调查人桑某进一步询问调查中,桑某因心虚自露马脚,证实该证为桑某所买,且并未参加叉车场地真实的操作考试。
古塘所执法人员向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函咨询,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回函确认该证为伪造证件,即该证件上的两处公章“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专用章”和“安顺市质量技术协会考试专用章”也是伪造。
根据伪造证件线索,古塘所执法人员向被调查人桑某作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该伪造证件于2017年2月份向本市逍林镇樟新南路上的一家驾校理点购买,但当前已搬离,已无法确定伪造证件的联系人具体信息。
古塘所执法人员则利用市场大监管职能优势,与出售伪造证件经营点的房东取得了联系,提取了之前出售伪造证件的营业执照和负责人有关具体信息,最终确定了出售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假证的源头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古塘所依法将该特定种类设备假证和伪造印章案件线索移送了公安部门。
近几年,我省特定种类设备事故时有发生,尤其叉车特定种类设备事故占据了较大比例。上述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伪造,不仅严重扰乱了特定种类设备培训机构正常经营秩序,也严重冲击了我市叉车特定种类设备的整体安全形势,导致购买该伪造假证的叉车司机实际为无证操作,也间接恶意逃避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局提示警醒我们:持有该类假证的人,若还在操作特定种类设备目录监管的叉车,必须重新考证,否则为无证操作。若发现其他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假证和伪造印章涉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请拨打1234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