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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 汽、柴油属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私人是绝不允许储存、运输、买卖的,散装运输也一定要使用专门车辆,配置好安全防护装置,运送过程中很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非法运输散装汽、柴油上路行驶,若发生燃烧和爆炸,后果将不堪设想。近日,南京警方在日常巡逻中就查获了一辆黑加油车,查获柴油400余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月6日上午,南京高速十大队巡逻民警进行工作巡查中,在高速星甸出口处查获一例使用改装面包车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品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经现场核查,该车为,并存在很明显改装加油设备行为,整个车辆后排座椅已被全部拆除,非法安装了一个约1000升的小油罐,计量器、加油枪、供电电瓶等一应俱全。为立即消除安全隐患,巡逻民警果断处置,将“黑加油车”拖移至指定场所,由专业技术人员拆除非法加装的油罐及加注设备,由于该车还涉嫌非法储存、运输、买卖危险品,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我国对汽油管理、销售都有严格的规定。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