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问答:申请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时是否必须有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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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申请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时是否必须有聘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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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网友于8月1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申请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时是否必须有聘用单位的问题,8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申请人申请叉车司机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2019)中未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必须有聘用单位,申请表上用人单位意见栏标注了在非户籍的工作所在地申请时才需要填写,那如果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是不是可以没有聘用单位?

  注:特种设施安全监察局,拟订特定种类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定种类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施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