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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金乡县应急办理局得悉,为进一步夯实安全出产作业根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用防备遏止出产安全事故,环绕《安全出产治本攻坚三年举动计划(2024—2026年)》,金乡县应急办理局日前发布2024年7起安全出产法律典型事例。
2024年8月30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新能源轿车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查看。经查,发现该企业存在运用未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查看时孙某某正在进行焊接作业,证件未经过应急办理部门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渠道查询核实。
以上现实违背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育和练习查核办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则,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育和练习查核办理规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2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法律查看。现场查看发现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未将气瓶加以固定,避免气瓶倾倒,不符合《气瓶转移、装卸、贮存和运用安全规则》GB/T34525-2017中8.2.4要求;2、运营店内有多台车辆间隔气瓶贮存区安全间隔缺乏。
以上现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则,决议给予该公司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3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查看。经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未依规则展开应急预案评价,该企业《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2021年3月28日颁布实施,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价;2、未采纳必定的办法消除事故隐患,现场查看发现未将气瓶加以固定,避免气瓶倾倒,不符合《气瓶转移、装卸、贮存和运用安全规则》GB/T34525-2017中8.2.4要求。
以上现实违背了《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3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液氨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查看。经查,发现该企业违背《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未按照规则请求改变,该公司注册运营地址与实践运营地址不符。
以上现实违背了《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根据《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某某气体有限公司违背《山东省安全出产法令》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则听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案
2024年9月3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气体有限公司进行法律查看,经查看发现该企业听任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公司员工徐某某运用叉车转移气瓶。我局法律人员现场责令其立马中止转移作业并下达《责令期限整改指令书》。
以上现实违背了《山东省安全出产法令》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山东省安全出产法令》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3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法律查看。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未将气瓶加以固定,避免气瓶倾倒,不符合《气瓶转移、装卸、贮存和运用安全规则》GB/T34525-2017中8.2.4要求;2、未按照规则请求改变地址,该公司注册运营与实践运营地址不符。
以上现实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二条、《风险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办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4年9月4日,县应急局法律人员对某某气体有限公司依法进行安全出产查看。经查,发现该公司未依规则展开应急预案评价,该企业《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2021年7月27日颁布实施,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价。
以上现实违背了《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则,根据《出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出产行政处罚自在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的规则,决议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