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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发布一条行政处分信息,触及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出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案。详细信息如下:
行政处分决议书文号:深市监坪处分〔2023〕龙田12号处分称号: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出产质量不合格产品案处分类别1: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处分类别2:处分事由:产品(产品)质量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处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产品质量职责和责任/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制止出产、出售下列产品:/(四)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假充合格的。处分成果:没收违法来得到的;罚款30000元行政相对人称号:深圳瑞朗特防爆车辆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一致社会信誉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05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字:周**处分决议日期:2023-02-24处分机关:深圳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坪山监管局当地编码:当时状况: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