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庄志伟
手 机:15962689463
邮 箱:626721770@qq.com
网 址:www.bag-pp.com
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对某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一台正在使用的叉车,当事人不能提供该叉车的使用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报告。执法人员现场对其下达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该叉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同时,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叉车来源于天津市某二手叉车销售商,该局已将该销售商涉嫌销售未经检验特定种类设备的违法线索,移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下一步,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民生热点,持续加强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预防特种设施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守护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中国食品安全网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国家级专业新闻媒体。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国家级网络站点平台。